记者频频遭遇暴力 谁在侵害公众知情权

 时间:2016-12-08 12:31 来源:中国香港每日电讯新闻社责任编辑:张焱
   作为一名媒体人,最不愿意看到新闻记者被殴打、被辱骂的新闻,但不愿看到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这类不愿看到的新闻又经常出现在视野里。


                                                                                                                                     漫画:威胁

作为一名媒体人,最不愿意看到新闻记者被殴打、被辱骂的新闻,但不愿看到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这类不愿看到的新闻又经常出现在视野里。
 
前几天,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接到周口鹿邑闫先生的热线,闫先生称:三年前,自家养的藏獒咬伤了邻村的老太太。老太太将闫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定闫先生赔偿老太太32000余元赔偿金。

让人想不到的是,闫先生的子女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了这个案子的另一份判决书!令他们感到奇怪的是,这份判决书中的赔款金额并不是法院说的3万2千元,而是1万7千元。

接到闫先生的求助后,12月5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到周口市鹿邑县法院进行采访,了解情况。但是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在周口鹿邑法院采访时却遇到暴力阻挠,记者被打、摄像机被砸、 欲报警手机被抢!

随后另一名记者报了警。十几分钟后,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让人没想到的是,民警简单了解情况后,竟然坐上了法院的一辆无牌照警车离开了现场!

当记者问民警为啥坐着法院的车走了?民警却说:坐哪个车是自己的权利!

这事已经曝光,立刻刷爆了朋友圈,中新网、中国青年网、中国搜索、新京报、北京时间、首都青年网、正北方网、映象网、网易河南、河南改革网、河南新闻在线、河南都市网、掌上河南网、豫媒网、民生之窗网、京华早报网、泸州在线、河南一百度、网易、搜狐、今日头条、华西都市报、香港每日电讯、凤凰资讯、香港青年网、新浪新闻、华商网、中国江苏网、福建网络广播电视台、今讯网、长江经济带网、海疆新闻网、长江网等媒体迅速转载,对河南电视台记者被打一事关注报道,给河南电视台被打记者以支持和声援。

十二月六日,鹿邑县政法纪工委成立调查组,就”鸳鸯判决书“和抢夺记者摄像机暴力事件展开调查,读者朋友们看清楚,鹿邑县调查组调查的是“抢夺记者摄像机暴力事件”,没有记者被打的内容。十二月七日,鹿邑县调查组公布了调查结果。在这份题为“关于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鹿邑县人民法院出现”鸳鸯判决书的调查报告”中,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理:建议给予张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县人民法院免去其县法院法警大队长职务;建议县人民法院给予张永乾行政记大过处分;孙现义身为法院政治部主任,未能积极主动和当事人沟通,造成不良影响,建议给予孙现义训勉谈话;公安局民警孟凡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处警过程中语言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建议给予孟凡生训勉谈话;对于涉事保安已采取治安拘留措施,建议法院予以辞退。

鹿邑县公安局卫真派出所负责人表示,抢夺摄像机属于治安案件,根据法律,故意损害公私财物,损失超过五千元以上的,才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目前,采访记者被毁坏的摄像机损失有多大,还没有做出鉴定。

此时也就这样的不疼不痒的暂时告一段落,记者报道的被打一事只字未提。

                                          河南电视台记者被毁坏的摄像机

这几年,记者被打的新闻层出不穷。

2016年4月14日,哈尔滨广播电视台《直播哈尔滨》栏目记者在哈尔滨铁路公安局哈尔滨公安处内陆港派出所采访时,与派出所所长抢夺手机发生肢体冲突。

2016年8月10日,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栏目记者,在山东德州德城区采访期间,被格瑞德公司负责人带领员工进行围堵,官方的消息说是发生了肢体冲突,摄像机被抢走。

2016年10月24日,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记者在报道山东创新北海有限公司发生铝水外溢事故时,被厂方保安暴力阻挠殴打。

黑龙江省望奎县低保局局长程海涛开假牌车,记者接到举报前往核实时,程海涛出言威胁:信不信我整死你。

2016年12月28日,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区分局警察驾驶一辆套牌车在陕西宝鸡被交警查扣,事发第二天甘肃几名警察闯入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宝中队进行闹事,耍尽无赖之法。陕西三秦都市报记者程风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赶到西宝中队进行现场采访。期间程风给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朱局长打电话,想要了解涉事民警的情况,却遭遇该局长的威胁:你敢报道这个,把孙某(开套牌车的警察)日踏(方言:祸害)了,他杀你全家“。

2008年,法制日报主办的的《法人》杂志,在1月1日刊发了该社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苹遭遇的”短信诽谤案“。由于该报道设计到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对朱文娜立案调查,并到北京拘传对西丰县进行舆论监督的《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要求带走她,被《法人》杂志社拒绝。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也成为当年的全国性大新闻,张志国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

2007年,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记者兰成长在大同市浑源县大仁庄乡王铺村采访私挖乱建小煤窑时,被矿主发现,指示七人将兰成长拖进屋内进行殴打,兰成长次日身亡。

2011年5月,广州白云区太和镇陈洞村一家装饰家具厂四名工人下井作业时不慎沼气中毒晕倒在井内,幸被及时救出送往医院治疗,广州多家媒体记者前往太和镇太和医院采访受伤工人时,遭遇到家具厂老板的阻挠殴打,七名记者受伤。


                                                   女记者在采访时被殴打

2002年,兰州公安局就曾对包括三家报纸在内的16家甘肃媒体发出公函,称“个别记者涉警曝光失实”,“今后以上记者再不宜到公安机关采访,各分、县局和市局机关各部门将不予接待。”这一纸公函被当年的记者称为“封杀令”、“黑名单”。2016年1月,甘肃省武威市,《兰州晨报》、《兰州晚报》、《西部商报》三家报社驻武威记者站3名记者被抓,1月18日、1月19日,武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武威公安”与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官方微博“凉州公安”先后通报,三名记者借舆论监督之名多次进行敲诈勒索,武威市凉州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请凉州区检察院对三人批准逮捕。对此回应,全国媒体、律师极其关注着持续追问,要求武威警方公布详细案情,引发舆情居高不下。三名记者被抓演变成为武威警方与媒体的对阵博弈。三十日,甘肃省检察院深夜发布消息称:应省政法委要求介入此案调查。意味着此案不再是武威警方与媒体的“对阵”,上级机关接过了调查角色,暂时降低了舆情。

2015年3月,长江商报记者曾赴甘肃武威调查荣华工贸公司向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在长江商报刊发的报道中,详细记录了记者采访时遇到武威警方限制人身自由的细节。报道称,当地宣传部梁部长在查看记者的记者证后,要求公安机关“公事公办”,并吩咐“把东西删干净,把人送上高速,离开武威”。随后,记者被带至武威市凉州区荣华新区派出所,警员将记者所有随身物品审核放入档案袋中,签字封袋,并开始长达6小时的口头问询。在记者离开武威前,始终有民警陪同。


                                            凤凰卫视女记者在采访时被阻挠殴打

记者,是新闻媒体中从事信息采集和新闻报道工作的人,其背后站的是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新闻记者的责任、义务就是要将社会上发生的各类信息及时、公正、客观的告诉公众,这里所说的信息不仅包括党政部门颁布的指令政策、规章制度,也包括公众身边发生的事。某个事件发生之后,新闻记者能够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将真相发布出去,公众的知情权才不被侵犯,所以,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是社会公众知情权的重要保障。

殴打记者,是某些人知道发生的某些事对自己不利,不想让公众知道事情的真相,不愿意让记者采访,不愿意媒体将事情的真相报道出去,并且认为阻挠采访、打伤记者给自己带来的消极影响小于将事情真相公诸于天下给自己造成的后果,所以才阻挠采访,暴力殴打新闻记者。

某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敢于阻挠记者采访,甚至出手殴打记者,甚至说出“整死记者”的狠话,还是由于权力在做后盾。打就打了,你能怎么样?打人过后一个不痛不痒的处理结果,也就不了了之。如果对这些阻挠新闻记者正常采访、暴力殴打记者、侵犯公众知情权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的按照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惩戒力度来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以后这样的事情在政府部门就会越来越少。反之就会越来越多。


                                                           被殴打的记者

有的读者朋友会认为笔者的逻辑有误,认为这些人打的只是记者,是个体,跟公众毫无关系!如果新闻记者处于明哲保身的思想,只去歌功颂德,那么社会公众就失去了观察世界的眼睛,那么会发生哪些事呢?

那么一个个婴儿会在喝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后一个个死去!一个个煤矿工人在生命被压在井下时无人知晓!黑砖厂依然会肆无忌惮的榨取窑工们的最后一点力气!一些资本式的工厂工人在难以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跳楼后,也不会有社会的目光去关注!因为征地、拆迁引发的惨剧也不会引起公众的同情!呼格吉勒图、聂树斌就有可能冤沉海底!就是因为有这么多坚守新闻道德的新闻记者、有这么多怀揣新闻理想的媒体人,不顾自身安危,不顾威胁阻挠,依然冲锋在获取真相的荆棘密布的路上,去挖掘真相,还原真相。他们是新闻战士,他们也流血殉职,他们的目的,就是捍卫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受侵害!

阻挠采访,殴打记者,是那些目无法纪的社会公民、政府工作人员对公众知情权的公然蔑视与挑衅!如果记者被打之后,法律对打人者或者阻挠采访者的惩罚远远超过事情真相向社会公布后对打人者或者阻挠者的影响。那么谁还敢冒着被法律严厉惩罚、被社会舆论集中审判的危险来殴打记者、阻挠采访呢?

新闻记者客观、公正的将事件采访了解完毕后,把真相交给公众,孰是孰非让公众去评说,把整个社会的运转置在老百姓监督之下,那么我们的社会肌体就会越来越健康,社会风气就会越来越好转!

保护记者的新闻采访权不受侵害,就是保护社会的知情权不受侵害!

本文作者:香港每日电讯新闻总监    雪峰


 

(责任编辑:张焱)
------分隔线----------------------------

 

{dede:sql sql='Select content ,substring(content,1,300) from dede_arctype where id=1'} [field:content function='cn_substr(html2text(@me),460)'/]... {/dede: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