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暴力强拆 海口市委启动问责

 时间:2016-05-02 10:57 来源:中国香港每日电讯新闻社责任编辑:张焱
   本网记者从海南海口市官方获悉:5月1日晚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秀英区长流镇琼华村拆违行动中发生殴打群众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处理工作。



 

中国香港每日电讯新闻网讯(CAN记者 雪峰 本网记者从海南海口市官方获悉:5月1日晚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秀英区长流镇琼华村拆违行动中发生殴打群众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处理工作。

中共海口市委作出问责决定:中共秀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琼华村拆违行动总指挥黄鸿儒,疏于管理监督,对拆违行动组织领导不力,对行动风险评判不够,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款、第七条和《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四款、第六条规定,市委同意黄鸿儒引咎辞去秀英区区长职务,同时免去其秀英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据CAN记者了解,5月1日,秀英区委作出决定:中共秀英区长流镇委副书记、镇长张光学,作为琼华村拆违行动的评估组组长、群众工作组组长,风险评判不准确、群众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四款、第六条规定,中共秀英区委对其作出“停职检查”的问责决定;秀英区联防大队大队长王彬,主管联防特勤中队并作为琼华村拆违行动的警戒组副组长,疏于对联防队员管理教育,现场掌控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事件,负有直接责任。根据《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四款、第六条规定,中共秀英区委对其作出“免职”的问责决定。此外,区联防大队特勤中队长王君之前已被撤职。

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5月1日上午曾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清秀英区长流镇琼华村拆违行动中发生的殴打群众事件,看望慰问被打群众并道歉;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举一反三,对全市各执法队伍立即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对执法队伍的严格管理。

海口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紧急会议提出,党和政府代表群众的利益,无论是执法,还是其他任何时候,都不能对手无寸铁、特别是妇女、儿童进行殴打,这是党纪国法不能容忍的,“同时,拆除违法建筑是国际旅游岛建设以及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的具体举措,必须坚定不移的推进”。

会议强调,处理好这件事必须从四方面着手。一是由市领导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被打群众道歉,看望慰问被打群众。二是要严厉查处、严肃问责。市里将成立由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调查组,迅速查清事情真相,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如果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欢迎媒体介入,调查事情经过,让广大群众包括网民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更客观地认识事情真相。四是要举一反三,以此为戒。各区要对联防队员进行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强化管理。市直各部门执法队伍,包括公安、城管以及其他执法队伍,都要以此为戒,立即进行严格的教育和严格的管理。

 

(责任编辑:张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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