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黎智英须即时还押

 时间:2021-01-01 10:08 来源:香港每日电讯责任编辑:张焱
   31日,香港终审法院开庭审理,批准香港律政司上诉许可,黎智英须即时还押至明年2月初候讯。

香港每日电讯讯(CAN记者  阿林早前被控欺诈、加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准保释,条件包括现金1000万港元、不得离开住所,以及每周3次到警署报到等。香港市民群情激愤,认为李运腾此举是为黎智英潜逃创造条件,要求撤销保释。

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更是直批:“在今天的国际形势下,竟然有香港法官以为用这十个保释条件就可以防止黎智英潜逃,这是2020年全球司法界最大的笑话。”

一位英文名为约翰尼(Johnny)的“爱国护港101”代表30日约10时到达终审法院,他于受访时表示,黎智英官司缠身,但竟获批准保释,由于多名被裁判法庭批准保释的疑犯曾潜逃,难以理解为何高等法院依然批准黎智英保释。该名代表指出,社会对此事件极度不满,希望终审法院能“拨乱反正”。

香港律政司将黎智英保释结果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要求撤销保释。律政司官员表示,法官须考虑批准触犯香港国安法疑犯保释的风险,保释决定将增加被告重犯的机会,危害国家安全的同时,亦跟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故此,本案具重大争议,须终审法院批准上诉。

31日,香港终审法院开庭审理,批准香港律政司上诉许可,黎智英须即时还押至明年2月初候讯。

香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纷纷就此称快,期望继续对黎智英加快司法程序。还有不少香港市民收到结果后随即开香槟庆祝,并高喊口号呼吁对黎智英予以严惩。

 

(责任编辑:张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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