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判处多宗“修例风波”案中被告罪名不成立的东区法院法官何俊尧,将被调离裁判法院,转往高等法院专责处理原讼庭刑事案件的排期事宜,职衔为“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这意味何俊尧将暂时毋须审理刑事案件。
有关市民投诉何俊尧涉及的案件包括︰
(一)“港独”组织“香港众志”三名成员去年在《国歌法》公听会内抗议,裁定三人未有遵守秩序罪成立,仅罚款1000元,何俊尧还声称三人是未来“社会栋梁”,着他们应留“有用之躯”。
(二) 去年六月大学生王恺铭在湾仔警察总部外墙涂鸦丑化讽刺警员,何俊尧仅被告感化一年及赔偿1200元。
(三)何俊尧审理仇栩欣袭警一案,斥警员谎话连篇,因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更对警员使用不恰当武力表示关注。
(四)一听力有障碍的女子去年9月在促美国通过所谓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草案的游行中,涉嫌推警员肩膀而被控袭警。何俊尧质疑其或未明白警员解释,准签保守行为。
(五)酒店餐饮接待员去年万圣节晚上,向警方防线投掷两个麻包袋,何俊尧却指被告行为“不算太暴力”,而且“坦白”承认责任“值得鼓励”,轻判社会服务令。
(六)一高中生向柴湾已婚警察宿舍投掷汽油弹,他承认犯纵火罪,何俊尧却表示:“唯一受伤可能系被告被制服嘅时候”。
(七)一年轻工程师涉嫌藏电磨机、对讲机等被控三罪时,何俊尧声称警员的证供不能“放心依靠”,案件仅花半天审结,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八)男学生被控持有攻击性武器或工具适合作非法用途罪。何俊尧声称指控方证人证供不能接纳,控方无法证明涉案物品为被告所持有,裁定罪名不成立。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葛佩帆表示,上述案件所有被告均被判罪名不成立或轻判,而全部在法庭作供的警员却被抨击为不可靠或不诚实的证人,一批市民及法律界人士认为何俊尧的处理手法偏颇及极不寻常,让人质疑他是否仍然适合处理涉及“修例风波”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