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鸣枪是必须、合理的

 时间:2019-08-27 08:28 来源:北京青年报责任编辑:张焱
   《大公报》披露,有暴徒举起手枪指向警方。根据外形推断,暴徒举起的手枪,疑似为格洛克手枪(Glock),由奥地利制造商设计生产,其有短小精悍、威力大的特点,香港警队也有装备。

原标题:6名警员拔枪、一人开枪!港警被逼到什么境地才会开枪?

上周末,香港暴徒的暴力行为再次升级。26日,香港警方连续两次召开记者会进行回应。

香港警方今天凌晨紧急召开记者会称,25日暴徒的行为完全丧失理智,其间有6名警员拔枪戒备,其中一人向天开枪。

香港警方同天下午再次召开记者会表示,8月24日、8月25日2天共拘捕86人,涉嫌非法集结、袭警和藏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名。在24日、25日共有21名警务人员受伤。

港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

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了解到,港警开枪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哪怕仅仅是拔枪而未真正开枪,事后也要向上级进行说明汇报。

按照香港《警察通例》第二十九章“武力和枪械的使用”规定,警务人员可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枪支:

为了保护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以免生命受到危害或身体受到损伤;

有理由相信某人犯严重暴力罪行应当加以拘捕或犯严重暴力犯罪的疑犯企图拒捕;

平息骚动或暴动。

上述规定也明确,警务人员必须是在无法以较温和的武力来达到目的时,才能在上述情况下使用枪支。

此前有港警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警察一旦拔枪,即使没有开枪,也必须写报告,向上司解释拔枪缘由,接受内部调查。如果开枪了,必须提交更加详尽的开枪报告和接受更为严格的调查。如调查发现警员使用枪支不当,就可能收回配枪,并给予纪律处分;而开枪不当导致严重刑事后果的,涉事警察也会面临刑事处罚。

香港警方:鸣枪是必须、合理的

那么,此次香港暴徒闹事过程中,警察、其他市民是否遭受到了来自暴徒的人身威胁,并且以较温和的武力手段无法制止呢?换句话说,警察开枪是否合乎上述规定?

根据《大公报》报道,24日下午,沿街香港暴徒投掷砖头等硬物,有人向警员方向投掷多枚燃烧弹,部分人双脚烧伤。

25日,暴力活动并未停歇。纵火、燃烧弹和自制的致命武器频频“亮相”香港街头。今天凌晨的记者会上,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余铠均表示,25日晚,在荃湾众安街,有警务人员被暴徒围攻,暴徒的行为完全丧失理智。当有警员在执勤中跌倒时,暴徒非但未停止他们的暴力行为,而是继续袭击警方,严重威胁到了警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针对港警鸣枪,余铠均在凌晨的记者会上回应称,我们的同事因为生命受到威胁,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以及多次警告无效后,为了保护自己和其他同事以及在场人士的安全,有6名同事拔出配枪戒备,其中一名警员向天发出一枪的警告,当中没射中任何人。事件中,这名警员表现英勇又克制,而他使用的武力,在当时的情况是必须和合理的。同天下午,香港警方再次回应,警方的职责是维持秩序,如果遇到违法冲击,警方一定会用相应的武力去回应。

有暴徒持枪指向警察

事实上,在24日的暴力活动中,甚至还有暴徒手持手枪瞄准港警。

《大公报》披露,有暴徒举起手枪指向警方。根据外形推断,暴徒举起的手枪,疑似为格洛克手枪(Glock),由奥地利制造商设计生产,其有短小精悍、威力大的特点,香港警队也有装备。

同样是举枪,一些港媒的态度却极具针对性。昨天,鸣枪示警的警察遭到了现场记者的质问和辱骂,但这些媒体却对指向港警的枪口视而不见。

本文作者:薛离

 

(责任编辑:张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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